故事簡介:
女主角嫁給男主角, 還在新婚期間, 她就被人設計說她偷人, 男主角氣得將她放逐到鄉下的別院去住, 從此對她不聞不問………….八年後男主角從戰場上回來了, 無意中發現女主角後來幫他生了一個女兒…………於是他亟力想彌補他們母女倆…..
這個男主角很難讓人喜歡, 他將女主角趕到鄉下別院後, 從來都未曾去探望過她之外, 還對她不聞不問, 連每個月該給她的生活費也不願給, 要她自生自滅…………女主角本來是靠著娘家母親的接濟來生活, 當娘家母親去世後, 她只好做一些女紅來過活, 生活得很清苦…………這種無情無義的男人, 有啥資格還回頭祈求女主角的原諒………..而且今天是他無意中發現了女主角生了一個女兒, 兩人才有再續前緣的可能, 換句話說, 他是因為那個女兒才回到女主角身邊的………….如果今天女主角沒有生孩子呢? 男主角還不是繼續對她無情無義、不聞不問、要她自生自滅…………你這樣叫心裡有愛女主角喔?!………..還有, 男主角怪女主角偷人而放逐了她, 而他自己卻荒淫無度, 在未娶她之前, 家裡就養個花魁, 放逐女主角之後, 更是到處和女人苟合, 真是一樣事情兩種標準啊!............你嘛將女主角放逐後, 好歹為女主角守點貞節, 我這個讀者還看得出你有在愛女主角; 但你除了對女主角無情無義、要她自生自滅之外, 還荒淫無度, 你對女主角的愛到底在哪裡, 我怎麼完全看不見啊?!.........如果你不是無意中遇到女兒的話, 你根本完全不會再想起女主角了吧!...........總之, 我覺得女主角跟在她生活困難時幫助她、且一直癡心等待她的男配角在一起會比較幸福..........女主角, 妳當初就嫁錯人了, 到書最末眼睛仍然是被蛤蜊肉給ㄍㄡˊ到, 選錯男人啦!!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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